我市召开非学科类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座谈会
3月13日,市文广旅局组织召开全市非学科类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座谈会,研究相关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梅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自2023年2月1日以来,全市文广旅系统根据中央、省“双减”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川省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治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了有序推进“双减”工作的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执行难点和推进堵点,需持续发力、狠抓落实。
会议要求,按照《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文化和旅游部门承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审批和日常监管、平台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责。市、县(市、区)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严格履职,按照中央、省、市“双减”决策部署,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抓好分类管理。在审批中,严格依照《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场地、器材设施、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目标、计划、课程内容)、培训材料等是否达到准入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在监管中,对培训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和联合监管,确保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健康发展,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文广旅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践行“一线工作法”,针对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推出针对性举措,切实把好机构审批关,找准监管切入点,有效化解矛盾,坚决遏制乱象,统筹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部分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局科技与标准化建设科)